为了做好我校2015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江西财经大学
第二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历层次:本科
学 制:四年。
第三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园校区位于双港东大街169号;麦庐园校区位于玉屏西大街。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和学生就读学校:
①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
②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青年路96号。
二、有关要求
第四条 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以下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经济与贸易类 (01含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工商管理类(03含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类(01含电子商务)、外国语言文学类(01含商务英语)、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和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数学类[01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01含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信息管理)]、计算机类[01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类(01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类(02含物联网工程)。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五条 身体要求: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执行。
三、录取规则
第六条 各专业对单科成绩要求:
1、经济与贸易类(01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工商管理类(03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类(01电子商务)、外国语言文学类(01商务英语)、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和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法学类[01含法学、法学(法务会计)]、新闻传播学(01含新闻学、广告学)等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数学类[01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管理科学与工程类[01 含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信息管理)]、计算机类[01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电子信息类(01含通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经济学类(02 含经济统计学)、统计学类[01含应用统计学(金融精算)]和软件工程等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较好。总分相同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同等条件下语、数、外单科综合考虑,没有明显偏科者优先录取;
第七条 不设院校志愿级差,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录取。
第八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九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一、二志愿和二、三志愿的级差分别为3分和1分,以后志愿不设级差;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的考生进档后按“等级级差法”排序。等级A+、A和B+的级差分分别为3、2、1分。
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60%+艺术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一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四、学费标准
第十二条 以下为我校201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015年以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3790元/年的专业: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政学、税收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商务、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法学、法学(法务会计)、商务英语、日语、社会工作、广告学、新闻学、文化产业管理。
五、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招生人数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预留计划的使用遵循在已投档考生中按顺序录取的原则。
六、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第十五条 我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为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开设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和电子商务)和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开设专业:会计学)。我校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质量全过程监督等,就读学校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学生在对应合作院校就读。
第十六条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我校的学籍。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其 他
第十七条 录取到软件工程和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跨录取批次、跨培养院校调整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指定发布招生信息、接受招生咨询官方途径:
①学校网站:www.jxufe.cn
②咨询电话:0791-83816635 83816576
③微信公众号:江财招生(微信号:jxcdzsb)